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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补贴标准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01-12   收藏

  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推进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吉商市场〔2015〕13号)文件要求,《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方案》、以及《关于2015年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申报的通知》(临商粮字[2015]25号),结合临江乡镇村屯分散、路况崎岖偏远的实际情况,现将物流配送体系中的三部分补贴标准公布如下:

  一、仓储集配中心的补贴标准:

  (1)企业建设的集配仓储中心补贴。对与临江市签约的物流企业,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的集配仓储中心,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 50%补贴,单个补贴最高不超过 150万元,此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

  二、物流企业购车补贴。对与临江市签约的物流企业新购置的物流配送专用车辆在取得登记证、 行驶证等落藉手续后, 每台补贴不超过车辆购置总额的 50%、 最高补贴不超过 5 万元(补贴以购车发票为准,不含车辆落藉等其它费用)。此项补贴总额不超过 150 万元。享受补贴购置的车辆应承诺为农村电商物流配送 5 年以上,且 5 年内不得转藉。

  三、根据临江市实际情况,经商务粮食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对与临江市签约的物流企业制定如下“电商进农村物流配送补贴”标准:

  1、邮政包裹的补贴:按实际邮件交寄量计算,每件6.5元标准补贴。

  2、农资农药化肥补贴:按每吨公里0.70元补贴。

  3、商超、家电、百货补贴:按每公里0.30元补贴(含往返)。

  以上物流配送体系三方面补贴标准,已邀请专家评审通过。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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