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根据《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16]501 号)和《关于申报2017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吉商财[2016]26号)要求,经对各地申报的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初审,项目评审专家审核,拟确定68个项目基本可行,可以实施,准备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具体项目见附表)。
公示项目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到12月15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31-85637993,0431-88550612。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