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版     登录     注册
一网搜
关于2016年12月31日前暂停自朝鲜进口煤炭的公告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14   收藏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2016年第75号

  【发布日期】2016-12-09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2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暂停进口朝鲜原产煤炭。对于公告执行之日前已发运、已运抵我口岸的货物,可予以放行。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6年12月09日

初审:    复审:    终审:

白山市商务局主办  版权所有  站点地图
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118号  电话:0439-3594279
吉ICP备2021005002号  网站标识码:2206000006
吉公网安备 22060202000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