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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11-24   收藏

  各项目申报单位:

  为加快落实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各项工作,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推进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吉商市场〔2015〕13号)文件要求,结合《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方案》目标任务,现将2015年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及方向

  资金重点支持在建和完成项目,具体包括3方面:

  1、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培训项目;

  2、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物流配送体系补贴项目;

  3、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品牌培育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及项目应具备的资格

  1、项目单位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规章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无经营和信用劣迹;

  3、申请项目符合“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要求和支持方向,具有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

  4、资金申请和使用应为同一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的项目资料:

  1、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背景、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起止时间、预期经济技术指标及效益、申请资助的理由和政策依据等);

  2、《2015年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4);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企业章程(复印件);

  5、新建项目需提供项目立项、土地规划、施工、消防部门许可等有管项目文件;

  6、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培训项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物流配送体系补贴项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品牌培育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7、已完成项目需提供相关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在建项目提供相关资金筹措落实材料;

  8、商务粮食部门要求的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材料;

  9、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支持方式

  培训项目资金采取按培训方案提供的培训内容及人数直接拨付的支持方式;物流配送体系补贴项目、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采取事后补贴的支持方式,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50%,需验收后才能拨付资金。

  四、项目上报要求

  商务粮食局要认真审核、筛选项目,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企业,收回项目资金,取消企业三年的项目申报资格。

  五、申报程序

  1、本通知于2015年11月18日开始在临江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截止至2015年11月25日,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肆份,分别报送至临江市商务粮食局和财政局各两份。

  3、临江市商务粮食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企业或机构实施本项目,并以市政府名义向承办单位下达项目任务相关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临江市商务粮食局

  法定地址:临江市临江大街162号

  联 系 人:王玉梅

  联系电话:0439-5219122

  附件:

  1、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培训项目申报要求;

  2、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物流配送体系补贴项目申报要求;

  3、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品牌培育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4、《2015年临江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

201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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