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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品牌培育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11-24   收藏

  一、补贴对象

  能够组织一定规模种养殖、收储,并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加工和配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二、补贴范围

  支持企业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施设备,开展资质认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三、补贴标准

  品牌培育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50%的补贴,单一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

  四、补贴方式和程序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项目,经市商务粮食局、财政局共同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五、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书申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项目实施时间安排及步骤、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等相关内容。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临江市商务粮食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七、建设时间

  2016年6月末前完成建设任务。

  八、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施设备建设质量保障体系,要求统一使用开犁溯源平台,实现质量追溯体系数据的统一归集。要求申报企业建设的品牌培育和质量追溯体系可通过条形码或二维码溯源,物联网有相应的设施设备、能够提供产品从源头到末端的完成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有职能部门通过的地理标志或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认证产品。(附项目申报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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