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对电商村和电商镇项目
建设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浑江区商务局、江源区商务局:
现将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对电商村和电商镇项目建设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吉商建〔2018〕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将2016-2017年度确定的电商村和电商镇建设情况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上报自查自纠情况及成功经验。
附件:关于对电商村和电商镇项目建设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白山市商务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