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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行政审批风险预警防控制度
信息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喆   发布时间:2023-03-22   收藏

  为进一步落实市纪委《白山市构建“不能腐”制度建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深化“不能腐”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地预防行政审批廉政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中行政审批指经过排查存在权力风险的设立拍卖行、初审对外劳务资格核准、成品油零售企业许可等3项行政审批初审事项。 

  第二条  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制,利用市商务局网站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限等信息。 

  第三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履行职责的程序。在受理行政审批事项中,不得擅自降低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不得拖延受理,不得擅自增设受理条件违规增加受理条件。 

  第四条  落实由两名以上人员到现场审查并制作详细审查记录制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勘查,按照审批要求严格把关,保证现场情况与书面提交资料相符。现场审查记录应由审查人员及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  建立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制度。凡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将初审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办公会审定、批准。 

  第六条  根据局长办公会研究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初审事项信息在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告,并上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将不予上报理由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第七条  严格禁止承办科室及相关人员利用职权办理“人情”审批,一经发现,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八条  建立行政审批档案。按“随办随归”的原则,承办科室办结审批手续,及时将审批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 

 

 

 

 

 

    白山市商务局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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