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行业协会:
本局业务主管的各行业协会。
出借、出租、转让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付、过账、套现、体外循环。
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侵占、挪用、私分协会资产。
强制入会、强制收费、超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乱摊派。
财务独立核算、票据规范、资金专款专用。
其他违反财经纪律、廉洁自律及协会管理规定的行为。
1. 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面自查自纠,如实填报《行业协会资金合规情况自查表》(附件1),不得漏报、瞒报、虚报相关情况,强化自我监督、筑牢合规防线,切实落实会议相关工作要求。
2. 提交无违规情况书面承诺(附件2),承诺函需明确对自查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请于2026年3月6日前,将自查表+承诺函(均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服务业科,电子版同步报送至指定邮箱(bssswxsk@163.com)。
附件: 附件.docx
1.行业协会资金合规情况自查表
2.合规承诺书
3.政策依据文件
白山市商务局
2026年2月25日
(联系人:丁东,联系电话:0439-3594261)
(此件全文公开)
白山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6年2月25日印发
吉公网安备 22060202000175号